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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 2022 年工作总结和 2023 年 学术活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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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医协字〔2022〕39号

关于报送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学术活动计划的通知

各专科医师分会:
   为全面总结协会今年的各项工作,科学谋划 2023 年学术工作,按照《泰安市医师协会二级机构管理办法》《泰安市医师协
会会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开始报送 2022 年工作总结和2023 年学术活动计划,学术活动计划将按程序报泰安市医师协会
秘书处审批,2023 年初公布审批结果;现将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内容
2022 年度工作总结(参考提纲见附件 3),包括主要工作成绩、学术活动计划总结(附件 2)经验体会和存在问题。
二、学术活动计划申报总体要求
1.学术会议应响应国家和有关部门政策要求,以“服务、协调、自律、维权、监督、管理”为宗旨,坚持以行业管理与学术
交流并重、探索完善行业管理的经验和模式,会议应突出学术、人文和管理三大要素,明确会议主题、主要内容、授课专家,
并在参会人员组织、举办形式等方面进行周密筹划,不断提高会议质量,增强会议影响,创建行业会议品牌。
2.学术会议选题要紧密围绕国家卫生工作重点和临床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鼓励多学科联合,倡导基础与临床相结合、理论
与实践相结合、预防与治疗相结合。通过高质量的学术交流推进学科发展,促进科技进步和中青年人才成长,为政府部门在
医疗卫生、科研等方面起到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
3.各专科医师分会要充分发挥学术引领作用,聚焦学术,铸精品、创品牌,全面提高医学科技工作者的职业素养。
4.专科医师分会的学术活动计划须经分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提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会议审议通过,每个学术会议知识
更新的专家讲座内容不少于 50%,所有学术活动计划由专科医师分会统一报送。
三、学术会议的类型和管理要求
1.根据《泰安市医师协会二级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泰安市医师协会会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中相关内容,专科医师分会举办的学术会议分为一类、二类学术会议。专科医师分会上报学术计划会议时请准确填写会议类型、
时间、地点等事项,未确定填写待定。
2.以上所有类型的学术会议收支必须纳入泰安市医师协会财务管理。
四、注意事项
1.分会计划召开的学术会议上报本会,由学术会务部对所有学术会议计划进行初审、汇总并汇编成册,各专科医师分会须严格
按照会议计划组织学术会议。
2.严禁以泰安市医师协会或专科医师分会的名义召开计划外的学术会议。
3.专科医师分会以承办、协办、支持、合办形式参与的学术会议也须上报学术会议计划;避免召开内容重复或低质量、低效率
的学术会议。
4.未经批准的学术会议,学术会议名称中一律不得冠以泰安市医师协会或泰安市医师协会**分会,也不得以上述名义组织召开
学术会议。
5.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依法、廉洁办会,常抓不懈,增强“四个意识”,厉行节约,勤俭办会;条件不成熟的会议暂缓召开。
五、申报具体事项及截止日期
请各专科医师分会按上述要求将分会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学术活动计划打印成书面材料(一类学术会议请用400~600字在
总结中介绍会议情况),并填写 2023 年学术活动计划汇总表和 2022 年学术活动总结表(附件 1、附件 2),请主任委员
签字后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前寄送至我会秘书处,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栾凯旋
电话:0538-6995177
邮箱:taysxh@126.com
地址:泰安市高新区丰园路 117 号
附件:
1.2023 年泰安市医师协会专科医师分会学术活动计划申报表
2.2022 年泰安市医师协会学术活动计划总结表(一会一表)
3.2022 年工作总结参考提纲


                                                                              泰安市医师协会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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