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泰安市医师协会科技评审专家库征集工作的通知
泰医协字〔2024〕37号
关于组织开展泰安市医师协会科技评审专家库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二级机构,各相关单位:
经泰安市科学技术局批准,我会将于2024年起设立“泰安医学科技奖”,为加强评审专家队伍建设,确保评审专家库容量合理、专业结构完整,保障医学科技评审的专业性、权威性,我会组织开展科技评审专家库征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入库专家分为评审专家、首席评审专家两类。
(一)评审专家基本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科技活动中无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认真严谨,公平公正,热心科学技术评审评价事业,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及以下;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宽知识面和较高专业知识水平,熟悉从事专业领域的国内外发展趋势和状况,熟悉该领域有关法规与政策;
3.作为第一主研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市(厅)级及以上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且课题已完成验收;
4.市医学会、医师协会专委会(分会)担任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
(二)首席评审专家条件
在满足评审专家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专家优先入选首席评审专家库:
1.“两院”院士;
2.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计划入选专家;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或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主要完成人,近三年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前三名完成人、省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名完成人;
5.省医学会、医师协会专委会(分会)担任主任委员职务;
6.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带头人。
二、组织方式
专家库征集采用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市医师协会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自荐
个人自荐入库的,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
(二)单位推荐
推荐单位按照以上推荐条件做好本单位专家遴选和审核推荐工作。
(三)市医师协会审核
市医师协会对照入库专家条件,对各单位推荐上来的专家进行审查,对拟入库专家人选在协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纳入泰安市医师协会医学科技评审专家库管理。
(四)为规范聘用专家服务管理,依据专家服务情况,原则上入库专家服务期限3年;专家的使用根据业务需要择优或者随机确定。
(五)入库专家按照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务报酬按照《泰安市医师协会专家评审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推荐专家无名额限制
专家库是医学科技评审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保障,请各有关单位加强对专家推荐工作的组织,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专家信息准确性和真实性的审查,保证推荐专家的质量。
(二)各相关单位汇总报送推荐名单,个人自荐的将《专家库入库自荐申请表》、《入库专家承诺书》及相关材料按顺序扫描后转为PDF格式10月28日前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四、联系方式
市医师协会秘书处 栾凯旋 陈浩东
联系电话:0538-6995177
邮箱:taysxh@126.com
附件:
1.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入库专家承诺书
泰安市医师协会
2024年10月22日